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和谐与冲突

价值观的迥殊,往往可以使人们对许多事物产生截然不同的看法,因此而引起的争执,也永无休止。我常常在想,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共性,如果能够从这一点着眼,在价值上作出若干相应调整,也许就可以在矛盾中求统一,免除对抗性的冲突。
谈到“冲突”,记起自己在多年前曾在一篇专栏文字中,提到西方社会学者对和谐与冲突的看法。他们认为,静态的和谐会使社会停滞不前,而动态的冲突则能促进新陈代谢,引发新生命,使万物充满生机,加速社会发展的步伐。对不了解矛盾演化规律的人来说,这当然是革命性的新观念。人们感到兴趣的是,东方社会是不是能够接受这种价值观?或是能够作出多大程度的调整以适应这种价值观?
在传统上、我们一方面因袭老祖宗遗留不来的“以和为贵”、“和气生风”以及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仁者观;另一方面,一旦起冲突就展露出不择手段、赶尽杀绝的恶者行。两者之间,始终难以中和。于是、我们的“和谐”若不是无限让步,就是投降主义;我们的“冲突”若不是势不两立,就是灭绝主义。这两种极端,很明显的已经成为今天我们自陷困境的主要根源之一。
因此、要否定社会上粉饰太平的一团和气的“静态和谐”、或肯定自由开放的良性对立的“动态冲突”,在东方社会来说,除非能取得观念上的突破,否则,一般上还是不容易被接受,甚至被排斥。
但是,正如前面说过,事物的共性可以在价值观的调整方面产生作用。我们都理解推动社会进步是人类的基本要求,如果在达致这一共同要求的过程中,能沿溯求同存异的线路而上,等距或近距价值观的形成,其可能性依然存在。
就个人而言,我对表面和谐十分厌恶。因为这种“脸和心不和”的假象,隐藏着敌我冲突的恶性因子,正在等待时机暴发。相反的,以共存为基础的良性对立,其冲突运作不仅能催生新事物,更新万象,还能带来内部的真正和谐与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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