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路”这两字用在男女关系上,十分敏感,因为它所暗示的,是男女之间越乎常轨的关系。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其实往往传得比光速还要快--的幽庭曲径上的活动,不管是真是假,都很容易撩起人们的好奇心,成为“窃窃私语”的话题。
因此,在社交圈子里,这类冶艳传奇总是流传不绝,捉对儿的故事,一个比一个新鲜。至於几分是真?几分是假?则祗有当事人才知道,非局外人所能揣测。
受这类传言打击最大的,往往是无辜的女性,尤其是离婚、寡居和单身适婚女性。一位专业女性对我说,男人可以条条大路通罗马,女人若被传和名不正言不顺的男人”有路”,那就是“绝路”了。她补充说,真有这么一回事儿的话,是自作孽不可活,若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被伤害的女性真的会涌起杀人的冲动。
这使我想起《北京法制报》女记者邱明的遭遇。这位被美国新闻界称为“中国的安兰德丝”(Ann Landers美国知名的女性问题专栏作家)的杰出女性,曾经离过婚。她在离婚后,由於工作上的关系,经常要和各个阶层不同的人物接触,她的“身份”使她立刻成为被人私议的对象。有一次,她因为和一位男同事单独在一起闲聊几句,就被对方的太太用棍子把鼻粱打断。又有一次,她向上级要求分派一个任务,遭到拒绝,理由是“身份有问题”。邱明在一再受到伤害之后,终於爆发了胸中积压的怒火,她冲出主管的房间,对着办公室的同事激动地嚷叫说“我是离婚的女人,我是小鞋,小婊子,你们想上的就来吧!”
自此之后,反而使那些原本以暧昧眼光看待她的同事们改变了对她的态度。她终於明白,向伤害自己的人低头,忍气吞声,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本身一定要具有主动改变别人对自己的成见的“大无畏”勇气。六、四之后,她留在美国,继续为大陆的《中国归女报》主持<秋明信箱>,专门解答家庭和婚姻问题,拥有广大的读者群,对男女感情事,她说她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她正是以这种超然立场解答妇女问题。
开放社会的男女关系,无可避免地会招来许多“奇异的眼光”。90年代广告媒体对两性角色输入的新观念,并不考虑这些“世俗”的因素。一家航空公司的广告画面呈现这样的场景:一男一女两位执行人员,各提着公事包相偕走在路上,边走边商讨问题,背景是悉尼的地标歌剧院。这对在外国公干的男女,肯定不是夫妻或未婚情侣关系。
他们之间是不是”有路”呢?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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