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星期二

不如不见

我很不愿意在文字中使任何人感到尴尬或不愉快,尤其是对自己所敬重的朋友。可是,在触及是非问题的时候,我所表达的看法往往不是针对个人,而是以纯现象作一般性探索,虽然引述的事例看起来好像是在“出卖朋友”,其实不然。
去国多年已在国外定居的一位朋友,最近回来探亲度假,对当年无缘共效于飞的恋人关切殷殷,虽然知道她已罗敷有夫,子女成群,一心一意还是想见个面,要我无论如何一定得替他联系,还说这次妻子没有偕行,是“难得”的机会。
如果他不说出后面那两句话,也许我会为他效劳,因为他们到底曾经相爱,虽然事过境迁,如今相隔万里迢迢,一生再也难得几回见,旧时朋友聚一聚话家常、无伤大雅。可是,一旦我对他的意图有所怀疑,那可是另一回事了。
我婉转告诉他,往昔已矣,相见“伤”不如不见,何况自己也有了家室,让美丽的记忆永远留住不是很好么。他不以为然,还说我头脑冬烘,老情人见个面互相问个好,何“伤”之有?
我再告诉他,伊人已无昔日风采,体态十分“发福”,而且语言无味,他若坚持要见,就得先有心理准备。他听后略有迟疑,继而兴味索然,终於表示“不想破坏心中的美好形象”,不见也罢。我如释重负。
我其实并没有告诉他真相,她虽然年过四十,但保养得好,很会装扮自己,散发着中年女人的气质和韵味,特别是年龄所累积的知性魅力和端庄气度,是一般年轻女孩望尘莫及的。
她如果读到这篇文字,而且知道自己是其中主角,除了气昏了头,也一定庆幸自己当年没有“嫁错郎”--她终於明白旧时情郎心中的“美好形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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