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1日星期日

《风云专访》顾兴光:还政于民提高地方政府管理效率

作者:公民记者 吴闲云

曾经担任民选马六甲市议会署理主席的顾兴光认为,国阵政府害怕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其中一个原因相信是担心城区地方政府被非马来人控制。

他说,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后城区地方政府很可能由非马来人控制,市议会主席可能改由非马来人担任,而市议员也可能多数是非马来人;政府最终可能只保住马来人居多的县议会。这个可能性令政府担心。

“地方政府直接接触人民,民选市县议员一定要向人民负责,将地方政府这第三张选票归还给人民是政府当务之急。还政于民能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其实不需要害怕恢复地方选举。”他强调。

顾氏曾是民选马六甲市议员,在地方政府选举废除前,他代表前人民社会主义阵线竞选,两度以压倒性高票当选市议员,后还曾出任马六甲市议会署理主席。

他说,“地方政府所管辖的事务包括地方福利的各种设施,公路、水供、消防、建筑物审批、公共卫生、城市基建工程、小贩营业,商业经营执照、门牌及产业税收等等,都和民生息息相关,由人民投票选出的市县议员必须在任期内把任务做好,面对人民的裁决。

“民选地方政府因此是属于直接面向人民的服务机构,国州议会的角色不会被地方政府架空,因为他们是主要负责立法的立法机构。”他继称。

他指出,“在地方政府选举废除之前,执政党在地方政府选举节节败退,也是当年废除地方政府选举的最大原因,他们害怕地方政府被反对党控制,直接接触群众,动摇其中央执政大权。”

他说,“由于地方政府议员直接接触人民,其选举结果好比政治温度计,从地方政府选举结果也可以看出全国大选可能出现的局面。例如在英国,执政党倘若在地方议会选举失利,其他选举也将面对同样命运。国民党不久前在台湾的地方选举失利,也令马英九感到担忧,就是这个原因。”

“我国地方政府选举有悠久历史,英殖民地政府在1857年就已经举办海峡殖民地市议会委员选举。国阵政府是在1976年推出地方政府法令将地方选举废除。”他说。

他回忆说,“政府当时祭出五大理由废除地方政府选举,包括1. 无助国家团结和社会经济经发展;2. 违反第二大马五年计划和新经济政策目标;3. 地方政府选举费用高昂,政治成本太重;4. 过度民主化;5. 对人民过度管制。”

308后地方政府权力结构不变 国阵废除地方选举旨在马来化市政府

“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款废除地方政府选举,第10条则规定所委任的地方政府议员须为社区有代表性人物。开始阶段执政政府还尊重这条款,委任的地方政府议员还具代表性,但是由1980年马哈迪时代开始被破坏,委任地方政府议员已沦为政治礼物的派送,完全没有民意基础。 ”他表示。

他强调,“即使政府各部职务今天大有改变,地方政府的权力结构可没有重大改变,很多行政权仍然留在地方政府,不同的是,管委议员组成的议会只是橡皮图章,行政权力高度集中在公务员的市长和县长一人身上。无论如何,将地方政府选举权还给人民,让他们决定地方政府代议士,这是当前国阵政府当务之急。”

“政府无须对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感到害怕,只要做得好将会得到人民的支持。地方政府议员由人民投票选出,他们是直接对人民负责,不像现在的委任制,市县议员只须向委任他们的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交待,无须向人民负责。”他说。

他认为国阵政府当年废除地方政府选举是有将市政府马来化的目的,废除地方政府选举后,就难再见到非马来人担任市议会主席。由于非马来人多聚居城区,归还人民选举权将让非马来人像早期那样,有担任市议会主席统领市政的机会,这有违他们的马来单元化政策。这种偏狭的沙文主义思维,其实是一种破坏民族团结的误国政策,今天连开明进步的马来人都引以为耻,上届大选执政党连失五个州政权,其中四个是马来选民居多的州属,就证明了这点。


本文20-03-2010刊载于网络媒体风云时报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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