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

乌贼哲学

刘锡通 7月21日 下午 4点53分 (当今大马) [edited 2009-7-23]



针对柯嘉逊的新书《新纪元学院事件:董教总的变质》,郭全强的评论是“该新书不符事实,华教认识必须有所行动,揭露并进行批判。否则等于默认一切”。但纵观郭氏的评论,我们仅能看到他在一些枝节课题上玩文字游戏, 对真正关系到董总变质的大课题则避而不谈。若以他的“必须进行批判,否则等于默认一切”的逻辑推论,他既只在一些小课题上打滚,对变质的大课题保持沉默,我们应可下个结论,即:他已默认董总确实是变了质。

郭氏身为一个举足轻重的其中一位领导人,又是北京大学的高材生,原本应扮演一名率军上阵的大将,却将自己降格到打边鼓的走卒,在枝节问题上钻牛角尖,说他是犯了“小题大作,大题小作”的毛病,应非虚言,自我暴露了他领导素质的局限。他的这种书评,与其说是对新书的客观理性批判,不如说是主观情绪发泄。如今他既已将自己崇高的身份如此降格,虽说是玩文字游戏,也会因其身份在华社里保有一定的影响,而令无知者受惑.无奈之余,我们也不妨将就他,陪他在他设定的小课题上,向他讨教。

因为柯氏在他的新书中提及天津科技大学颁赐名誉博士街头给他,而事实上是天津工业大学及师范大学请他当客座教授,郭氏就将这点笔误形容为胡言乱语。他没有看到柯氏之目的是: 希望他不必拘泥于虚名,而应以自己的实力来树立风范。若无实力,徒得一个虚名,于事也无补。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大专学院与外国大学挂勾, 给他们提供生源,帮助他们纾解财困. 外国大学一般上会自动或因要求而颁给办学者名誉博士衔头,表示欣赏,而中国大学给办学者颁发客座教授衔头,性质上也不外如此。

柯氏对虚名表示不屑一顾,原是个人的观点,是平常之事,无伤大雅。可是在一个仍有封建思维的上司来说,则 是有“犯上”之嫌。对郭氏来说,不但柯氏有这样的感受, 前任董总首席行政主任也有同样或更多的感受,而我本身也曾有过同样的经历。

在一次董总常委会议里,我发觉长期一来,会议记录内容几乎一半是由主席的致词所占据,其它一半只是简略的记载议决的结果。至于这些议决是如何达致,个中理由又是什么,却只字不提,完全看不到出席者在会议上是扮演什么角色。我因此建议,会议记录应该加以改善,不要让外人利用这样的记录,振振有词地指责董总是一言堂。我之所以提出这一点,是因为过去董总领导人曾被别人这样诬蔑过。我不希望董总的会议记录授人以柄,原是出自好意。但郭氏却立刻板着脸并对我发言表示不快。他以为我是冲着他而来,有意对他不敬。可是在潜意识里,他的心理是如何的好虚好大,只愿别人遵其意而行。他忘记了我是被委任进常委会的,我有责任在会内讲真话。我若是唯唯诺诺,处处奉承,我之受委任就是失去了意义。他若不喜欢我的表现,他尽可发动董事会将我罢免,我也不会与之为忤。因此我表示要离席,让他们决定我的去留。可是董事会却好意将我挽留了。

在郭氏的脑子里,柯嘉逊和莫泰熙只不过是雇员而已,理应听从老板的旨意。如果敢与之为忤,郭氏对他们不满和冷漠,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可是,郭氏却以一些既轻佻又亢奋的亱店语言,从口中向记者吐出,还以为自己很幽默,不知有损 自己尊严。他说:“我做人很热情,不管对男人或女人都很热情。他(柯氏)却说我冷漠,也许他太敏感了,受到琼瑶爱情小说的影响。”他这段话,可教人无限遐思,只是太过低格调,叫人不敢恭唯。

除此之外,郭氏还说柯氏的新书内容与事实不符,认为若不加以批判和反驳,该书将成档案,“令董教总遗臭 万年。”众所周知,董教总是文化教育机构,也是文化教育的载体。它曾经辉煌过,享有金字招牌的美誉。它绝不会因星转月移而惹上臭名,而会惹上臭名的反而是那些驾驭它的沽名钓誉的领导人。这个载体之会失灵,完全是驾驭它的领导人素质出问题所致。现在说他们遗臭万年,也许是言之过早。白居易有诗云:“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盖棺自有定论。他们尽管用完美華丽的词藻和浮夸的语言,来提高自己和美化自己,终是蒙蔽不了社会正义和公理的审判。

郭氏在狼批柯氏之余,也忘不了向杨培根呛声。他批判杨氏犹如琼瑶写爱情小说般,凭想象写出来,他并质疑杨氏的毕业论文是怎么写出来的。从他的质疑,我们可以发现郭氏如果不是“气”令智昏,就是出于无知。许多人都知道考取律师专业文凭是无须写论文的. 就算杨氏有写论文,谅他也看不懂。其次,翻译的范围,涵盖面很广。从诗歌到文艺,甚至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法律等人文科学和自然科,不一而足。在不同的学术领域里,因为面对不同文化、不同认知、不同取向的读者,翻译手法、技巧、行文,甚至扮演的功能都可以有伸缩性和适当的调整的。最重要是要能将原文作者的思想与感情与读者沟通,达到目的便可。而翻译的复杂性,不是我们可以以三几篇文章就可以说个清楚的,更遑论想三几句不着边际的言论来充内行。若郭氏有兴趣在这课题上争论,我虽是门外汉,大概也可陪他在别的篇幅进行讨论。

以我们的现况来论,受英文教育者和受华文教育者,由于教育背景不同,他们对华文教育的认知也有所不同。例如在华校数理英化课题上,这两者的观点就有不同的取向。基本上,受英文教育者因为英校已不存在,才将子女送到华校来。在他们的心目中,华校只要主修一科英文,他们就心满意足了。可是受华文教育的家长则未必会同意。因此对华校是否会变质的问题,大家所持的尺码就有相异.对受英校教育者,我们不可以用文化情节来跟他们谈。我们只能以基本人权角度说服他们来保障母语教育权利的完整性。

柯氏作为新书的作者,他可以设下翻译的范围,务求取得最大的效果。这是他的绝对权力,无需译者越俎代庖。郭氏若是一个谨慎的领袖,他有必要将事实搞清楚,才来评论还不迟,不要信口开河,作毫无根据的评论。不但浪费大家的时间,也消耗社会成 本。郭氏既然特别挑杨培根律师把Betrayal译成“变质,在这个节骨眼上大作文章。认为他这种译法“也许是因为很少有99个人出卖一 个人,通常是一个人出卖所有的人。”相信他的言下之意是:若要判断他是否背叛董总核心理念,理应由大多数的人说了算,而不是由少数人说了算。只是他不了解 “背叛”这个概念,不是在一个特定的圈子里,以多数人压倒少数人就可以下定论, 倒是少数人可以就下定论。“背叛”这个概念, 范围也是很广。其影响结果可重可轻,也可大可小。重者如背叛国家,犯者在法律上可能被判死刑。轻者如背叛良知,在道德上他也会受到精神的折磨。一个人若背叛了他所属的团体的宗旨和理念,把价值颠倒,相对于这团体,我们可以说他是变了质,成为这个团体的败类或败家子。

一个人对他的朋友或对他的终身伴侣不忠,我们也可说他是背叛朋友或伴侣,而应面对社会的谴责,例如前些时候某部长搞婚外情,如果当时没有录像带为证,他就能逍遥法外。不过一旦有证据出现,他的丑行就会被社会人士,尤其是女权运动者,严厉谴责。虽然他的妻子家人及朋友会原谅他,不认为他是背叛或出卖妻子,但在这个有限的圈子里就算人数多至99人,也改变不了背叛与出卖的事实。如果将这个小圈子扩大到整个社会,这99人又能算是什么?

言论至此,我认为郭氏在小课题上追逐,已浪费了很多时间。不过这也是出于无奈,因为郭氏在华社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们有责任对他的言论进行一些解惑的工作。我们希望郭氏身为一员大将不要沦落到学走卒,只会在打边 鼓。我们认为他仍有责任在核心问题上进行理性的讨论。不要因为一时的情绪而失去了理智。像目前董教总的领导人,一味只会奉行“乌贼哲学”,遇上大问题时, 就像乌贼那样放烟幕遁逃。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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