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3日星期二

选委会拒绝悬空议席举行补选严重违宪

选举委员会今天拒绝为悬空的霹雳州两个州议席举行补选,是一项严重违宪的政治决定。

选委会在作出“不补选”宣布时,并没有说明他们是根据选举法令中的哪一项条文行事。

选委会在接到州议会议长的议席悬空正式通知后,唯一的选择只有举行补选,这是法定程序,也是选举法令明文规定。正如霹雳州选委会主席阿末阿迪里较早时所说:“鉴定霹雳州民联两位议员的地位问题,不在选委会的权限范围内。”看来是地方选举官员比中央官员还要了解本身的权力所在。

两位原任议员直接呈函选委会表示不曾辞职,并不能成为选委会决定是否悬空议席的考虑因素,如前所说,因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支持选委会这样做。两位州议员亲笔签署呈辞函件的真伪或有效性,只能由法庭鉴定和作出判决。选委会不接受州议会议长依法发出的议席悬空通知,不符合宪法规定,也是史无前例的。

两位不服被宣布放弃州议员资格的人士,可以在较后时控告霹雳州议会议长非法剥夺他们的议员资格,或申请庭令阻止补选进行,要求恢复他们的议员身份。这都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选委会今天作出的违宪决定,明显的是在为国阵中央政府以巧取豪夺的手段复辟霹雳州政权护航。

准备解散霹雳州政府重新要求人民委托,是当前民联霹雳州政府应该认真考虑的最后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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