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星期二

欲情之间

情欲和爱情之间存在的矛盾,长期以来对人类造成的困扰,似乎一直未曾解除。思想界“唯性”和“唯理(情)”的轨道上循环运行,就像不停的钟摆,无静止之日。
柏拉图的《会饮篇》记录了两千四百多年前一群哲学家和思想家关于这个课题的争论。这是古希腊一场重要的大辩论,但并没有为后来的人类立下准确的座标。
苏格拉底认为性爱是希望肉体长存的欲望表现,这种以繁衍方式达到永生的欲望是动人的。他强调“爱是爱一切的善”、“灵魂的美比形体的美更圣洁,理智的产儿比肉体的产儿更崇高”。鲍散尼则指出:“庸俗的爱情是没有价值的,不和谐的,短暂的,德性的爱情才是生死不渝的”。费德罗却肯定最伟大的莫过於“真正的爱人和真实的爱情。”
你知道柏拉图如何演绎这些学说么?他把它们归纳为爱情是爱一切的美与善,而美与善的爱情应该“排除一切肉欲,仅仅留下纯精神的爱慕”。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也就是“无性的爱”。
我不以为苏格拉底、鲍散尼和费德罗会同意柏拉图的演绎。至少,我还不曾读过这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在赞美爱情的同时否定性爱的论著。
十九世纪的弗洛伊德则直接指出:“爱情源於人的性本能”。他认为男女接近和相爱都是为了性满足,人类之所以需要寻求爱情,正是为了不断产生的性饥渴能得到不断的缓解。他并不主张性放纵,但却认为“不易克制”。弗罗伊德的信徒甚众,上周我在这个专栏中提及的台湾画家张杰,就是其中之一。
我觉得性欲和爱情的矛盾,最明显是表现在两性之间的疑惑上。年轻的女孩甚至成熟女性在男伴要求性爱的时候,都有著“难道他要的就祗是这个?”的疑问。而男性则永远因为女伴不明白‘我爱故我要’的浅显道理而困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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