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又方在谈到男人之美的时候,用二分法归纳为“魔性”和“神性”两种。她的两极化看法,虽然忽略了邪正之间的中性,我觉得还是有一番可圈可点的新意。
她说,有一年在一个微雨的冬夜,她到台北的阳明山参加宴会,在花园的小路上遇见一个面貌俊美清癯的披着斗篷的男人,这人散发出一股“灵邪的神秘的魅力”,以至于交目的那一个凝视,竟然使她至今未曾忘怀。那个时候,她还年轻得足以被吸血鬼氏的艳遇所迷惑。
现在,她绝对不会建议你穿上黑色的披风在她面前出现。“即使那披风里的罪恶的猩红未曾展现,我也会趋避。”她说。
她对这种曾经使她动心的“魔性的美”,显然有了不同的看法。至于什么是“神性的美”,她并没有说明白,只是淡淡地说:“要经历多少痛苦,才懂得选择我爱的人宁可神性,而非魔性。”
如果说魔性的美是属于一种叛逆,神性的美则可以被演绎为一种正统的高贵形象,其中概括了品格、气质、风度和文化内涵。这男人之美,应该属于圣者了。两者之间还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是,魔性之美的男人,只能让她所爱的女人在液体的爱中浮沉;神性之美的男人则能让她所爱的女人得到固体的爱。
你想知道集魔与神于一身的男人的形象吗?那就是:希腊的眼睛、拉丁的鼻子,和一张非洲食人族的血盆大口。
我发觉,现代女子喜欢神性的越来越少(或许是因为缺货吧)。难道真如曹又方所说,要经历多少痛苦才懂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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